各位先進大家好!!我是死者父親,若我的想法不正確,請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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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民國99年3月6日21時59分01秒
地點:台中市 五權西路二段 與 東興路二段 口
事實:”死者”自台中市五權西路二段行經東興路二段口時,與駕自小客無照駕駛及違規紅燈左轉的年輕民眾,發生死亡車禍。
說明一:
在案發後隔日於彰化殯儀館,彰檢現場做筆錄及指示台中警方調閱當日兩造於案發時有無通聯記錄,並將本案移交台中地檢署。
疑點:(以下我方簡稱死者,對方簡稱肇事者)
1. 肇事3聯單上記錄對方當時有2支手機門號,警方只查1支門號,並回報無通聯記錄,造成事後無法追查另1支門號。
2. 另1支門號經 ??? 查出車禍發生後29秒有通聯記錄,但該名肇事者卻在警局筆錄供稱手機沒電所以請別人代打電話報警的謊言,也受採信。
3. 案發地點有6支監視器,警方僅截取”死者”來向的監視器畫面,卻沒有”肇事者”方向的監視器畫面,而且也只願意提供1支監視器畫面。
地檢署於4月中旬第1次開庭,我要求警方提供肇事者方向的監視器畫面,結果警方回答:超出時間,無法提供影像。
說明二:
依照五權西路與東興路口中市警察局交通隊時制計畫 (99-3-6星期六晚間20時起)
疑點:
1. 依時制計畫車禍當日左轉燈亮的時間為59分00秒:
a. 以下為現場警用監視器影像
1. 看看同時制計畫10分鐘以內的駕駛人如何左轉!!! -1
a.左轉燈剛亮,直行車穿越路口情形 51分00秒:
2.看看同時制計畫10分鐘以內的駕駛人如何左轉!!! -2
b.左轉燈剛亮, 直行車穿越路口情形 53分00秒:
3.看看同時制計畫10分鐘以內的駕駛人如何左轉!!! -3
a.左轉燈剛亮,未有車左轉 57分00秒:
說明三:
見說明二,疑點1: 左轉燈亮的時間為59分00秒,警用監視畫面為證,肇事者車已同時開到對向第2車道了,但在出庭時肇事者卻對法官提出證詞為:我是看到綠色箭頭左轉燈亮時才起步左轉。那監視器是照到鬼嗎,檢察官已看到證據居然採信肇事者的說詞!!??!??!?!?而認為是死者闖紅燈才發生車禍的!!!?? 請評評理: 59分00秒左轉燈轉綠燈的同時肇事者已開到對向第2車道了,這是事實!如此無照駕車闖紅燈肇事致死會沒有任何刑責嗎 ???
請接著看說明四:
我們來檢視一下連續畫面58分58秒至59分00秒,一切答案都分曉!!!
(記得前面我在每張警用監視器右下方標示看不太清楚的左轉停止線)
接下看最精彩的……!
說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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